貨幣、政府発行紙幣、銀行紙幣、兌換銀行券、国債証券及 地方債証券ニ紛ハシキ外観ヲ有スルモノヲ製造シ 又ハ 販売スルコトヲ得ス
通貨及証券模造取締法
明治二十八年法律第二十八号
@ 施行日 : 令和四年六月十七日
( 2022年 6月17日 )
@ 最終更新 :
令和四年法律第六十八号による改正
最終編集日 :
2023年 01月08日 11時2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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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条ニ違犯シタル者ハ一月以上 三年以下ノ重禁錮ニ処シ五円以上 五十円以下ノ罰金ヲ附加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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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ニ掲ケタル物件ハ刑法ニ依リ没収スル場合ノ外 何人ノ所有ヲ問ハス警察官ニ於テ之ヲ破毀スヘ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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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ニ掲ケタル物件ニハ明治九年布告第五十七号ヲ適用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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